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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8-03-16 14:55:50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自然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指导项目三类。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我校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通过评审的推荐项目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五)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指标重点9项,青年16项,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重点、青年各1项,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的单位青年项目允许多报1项。

(六)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元。

(七)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2018年度青年拔尖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百名优秀创新人才等项目;对已经获得教育厅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将不允许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如有符合本条说明的项目参与本次评审时一票否决,不增补名额。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登录业务平台进行注册,经本单位科研科长报科技处后审核后,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即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四、材料报送

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拟立项的青年基金、指导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科研科长统一报送申请书纸件并将PDF电子版打包发送到13785210775@163.com。

其他要求

1、3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名单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1118,科技处按名单审核通过申报人(无账户的申报人需要提前注册)。

2、3月15日-18日24点提交申请书及申报佐证材料(格式另行通知)。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24时。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4、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12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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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办公室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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