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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6-10-10 09:00:00 来源:本站原创

化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河北大学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6〕1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只在学院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院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原则上在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点所包含学科内进行。
      二、选拔对象与名额
      选拔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注:今年我院三年级也被列入选拔对象),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最终选拔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为1名。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
      3. 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4.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在院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 硕博连读生的报名选拔时间为每年10月。
      2.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 两名原硕士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意见——《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与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
      4.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以及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7名的专家组成(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对于跨一级学科申报的申请人,考核小组应通过面试或笔试的形式对申请人所申报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科研潜质进行考察并提出考核意见,最终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考核总成绩由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答辩考核成绩、科研成果三部分组成,其权重比例分别为20%、20%和60%。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分值确定按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依据考核总成绩,将申请人进行排名,作为重要参考。
      5. 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投票、商议,最终确定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本学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6. 硕士研究生经研究生学院审核、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不再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但要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五、培养与管理过程
      1.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一致。硕士研究生在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即可参与博士生导师的相关科研活动,开展博士生研究课题的调研工作。
      2. 硕博连读研究生最长培养期限为8年(含硕士阶段,博士阶段至少3年)。
      3. 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籍后,按照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与规定进行管理,不再进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相关学习。
      4.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在核心及以上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得少于3篇,其中至少应有1篇文章被SCI二区或以上检索。
      5. 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按照有关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六、其他说明
      1.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保留硕士学籍,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答辩,不再授硕士学位。
      2.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后因故无法完成博士学习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可申请转为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批准后其学籍与学位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其应返还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4. 定向、委培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批准同意。
      5.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可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1)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七、本办法由化学学院负责解释。
      八、如遇与国家、教育部以及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教育部、学校文件为准。
 

化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德生、徐建中
副组长:邓奎林
成   员:申世刚、巴信武、齐子玉、白国义
 
 
  
 
化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建中
副组长:邓奎林
成   员:申世刚、巴信武、王海军、李小六、张金超、白国义、吕运开、高保祥、马刚、闫宏远、成永强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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