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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16-12-27 09:33:45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评选2016年“库尔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学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河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字【2013】4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16年“库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学院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集体,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积极上进。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

(三)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等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四)在学科竞赛方面表现突出,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奖项。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展现出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受到师生好评。
三、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1名
、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库尔奖学金”申请表》,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供所发表论文、专著和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上学年成绩单(所有材料须经学院认定并加盖公章)。

(三)经班级民主评议并公示后(班级公示3天),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上报提名名单及个人简介。

(四)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公示3天)。

(五)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学校“库尔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7天后,报送北京库尔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备案。
五、具体要求

 将《河北大学“库尔奖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论文专著复印件、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个人简介、《XX学院“库尔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于1月30日前报送学院团委。  
 

联 系 人:商闯

联系电话:507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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