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创新实践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小组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立新、王景明
副组长:彭焕萍、滑晓军
成 员:曹茹、王雪梅、任文京、李亚虹、宋伟龙、张艳梅、徐兰英
由以上领导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
三、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的时间限定为前三年,只排必修课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要求前三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次在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必修课无挂科,无重修记录。同分排序以平均成绩为准,平均成绩高的排在前边。
外语基础好,新闻学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广播电视学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专业考虑到专业特殊性,要求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6.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曾在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等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一)推荐名额的分配,根据教育部下发给学校的推荐名额,由学校参考各学院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统筹确定(各学院具体的推荐名额以每年学校分配为准)。
(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推免”工作的程序及时、公正、公开地完成推免工作。政策解释及宣传动员工作,力保“推免”指标落实到位。
(三)按学校最终的分配比例执行。
五、推荐程序
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我院“推免”工作的宣传,阐明“推免”意义与条件,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如出现问题由学院有关领导负责。
(一)公布申报资格
1. 按照学校综合测试评价指标体系,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
2. 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在显著位置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报送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数据。
六、“推免”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由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按前四学年计算)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两部分按一定比例相加而成。
公式为:90%*平均学分绩点+10%*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详见附表)
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统计范围为必修课;创新实践能力加分限定在与专业相关的项目;相关的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同年9月1日。
创新实践能力加分旨在鼓励本科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通过参加各类竞赛、科研工作等实践能力训练,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对各类竞赛的认定方法备注说明如下:
1、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要诚信、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推免资格;
2、除严格按《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范围认定奖项外,学院为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积极鼓励各系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类赛事,并根据各专业特点认定相关竞赛材料,给予适当加分,对加分奖项范围做出如下规定:
新闻传播类专业(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认定奖项:“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上海国际大学生广告节”、“时报金犊奖”、“ONE SHOW 中华青年创新竞赛及创意节”、中青报大学生新闻奖、红枫全国大学生记者节、中国高校校报好新闻、“金鸡百花奖”、“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北京(国际)大学生影像展”、“万峰林国际微电影盛典”、“全国图书编辑出版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字编辑大赛”、“韬奋未来编辑杯”新闻出版专业学生征文大赛、中国大学生新媒体创意大赛、两岸高校电子书编创大赛。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定“齐越大学生朗诵艺术节”、“央广大学生主持人大赛”、“海峡两岸电视主持新人大赛”、“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
以上所有竞赛均仅认定国家级或省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或金奖、银奖、铜奖,其他奖项不予认定加分。
3、在各类公开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其中一类、二类、核心期刊不设上限,全部认定加分;“一般期刊”只认定三篇,多出篇目不予认定加分。
4、比赛获奖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存档。
5、科研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存档。
6、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研究的,需提交课题结项证明材料或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结项材料或结项证书上要有学生姓名。排序的认定方法:不计教师排名,只按学生排名顺序进行认定。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存档。立项材料(含立项申请书)、教师出具的参与课题研究的证明,一律不予认定加分。
七、其它事宜
(一)经省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二)凡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需与学校签定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将由考生写明情况放入该生个人档案。
(四)学院要组成专家组对学生发表的论文及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负责推荐工作。
八、咨询申诉渠道
教务科电话:5073389,联系人:张艳梅;院团委电话:5079309,联系人:徐兰英
九、在推免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十、如学校有新政策施行,学院将会根据学校新的政策作出调整,请关注学院通知更新,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新闻传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
03114803ser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