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进度安排,现进行2016-2017学年秋学期调整审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审批要求
1.教学计划调整审批
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对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年级专业2016-2017学年秋学期计划开设课程进行核对,2014级、2015级各专业按照2014版培养方案执行,其他年级各专业按照原培养方案进行核对,如有拟调整教学计划的专业需填写《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论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教务处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执行。
2.新开设课程的申报审批
新开设课程的申报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学科专业各类课程两种。申请新开设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要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各教学单位申请新开课程,需向教务处提交《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新开课程申请表》(见附件2)、新开课程教学大纲(样式见附件3),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教务处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开设。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8日(星期五)下午5:30之前将《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新开课程申请表》(附课程教学大纲)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bujsk@163.com。
附件:
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2.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新开课程申请表
3.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