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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4-04-14

    第34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现已启动。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教研机构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开展第34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24〕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征集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

 根据通知要求:

 1. 全国各新闻机构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作品参评,报送的作品不得与刊播单位或个人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重复。如出现重复申报,立即终止相关作品的参评资格。

 2. 报送的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由2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作品刊发的媒体类型和媒体所在地区不限。

 3. 按通知要求,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可报送参评作品3件,其中河北省内媒体刊播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

 4. 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同时,推荐作品完整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鼓励各单位报送参与中宣部上年度组织开展的“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高质量发展调研行”“新春走基层”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作品、媒体融合报道和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方面有创新的作品。鼓励文风清新的新闻精品力作参评。

 6. 报送作品须按照中国记协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等材料。专项初评项目应按照相应专项表格和初评要求填报和制作材料。作品样稿须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包含主创人员、编辑人员等内容完全一致),对于造假、侵权参评作品,一经发现,立即撤销评选资格,报送者须自行担负所有责任。所提交的作品原件及其他报送材料不再退还。

 7.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请参阅中国记协网公告(参见网址www.zgjx.cn/2024-03/28/c_1310769309.htm)。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接受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以申报材料寄出邮戳为准)。如申报音视频作品,请同时邮寄含有申报作品的U盘。报送材料推荐使用顺丰速递方式寄送,并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将成立第34届中国新闻奖推荐评选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记协相关文件要求,对接收到的参评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并经无记名投票后,按照规定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我院将对报送作品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C3楼新闻传播学院

   邮编:071002

   联系邮箱:hbuxinwen2024@163.com

   联系人:王亚莘

   联系电话:15210637817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