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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闻传播学院科研秘书选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4-05-30

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和学院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启动新闻传播学院科研秘书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及职数

新闻传播学院科研秘书,1人。

二、工作程序

1.发布选任通知。

2.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进行民主推荐。

4.组织考察,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5.任职公示并上报学校组织部。

三、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1.任职条件:符合《实施意见》正科级干部任职条件。

2.任职资格

(1)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或校聘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

四、报名方式

6月3日(周一)18:00前,申请人员填写《岗位申请表》及岗位任职设想,经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审核后报新闻传播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62120790@qq.com。

报送地点: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C3-224室

联系人:张艳梅

联系电话:13833288930

中共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新闻传播学院科研秘书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 岗位任职设想(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