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18〕11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及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未转入学校的,不享受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如有违法违纪的,撤消记录后方可参评该奖项;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考勤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异;
6.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
7.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足额缴纳学费;
8.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3年,博士研究生为3年,可正常参评;特殊情况需经过审批方得参评。
9.第四年的博士研究生若参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学生逾期后只允许第四年评选一次;
(2)水平须达到当年的学制内学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水平;
(3)提请学校单列指标,经费来源由学校和导师各承担50%。
二、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及金额
1.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获奖比例为在读学生的90%,其中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均各占总人数的10%、30%、50%。
三、优秀奖学金评定方法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1)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的学生,以最终成绩(成绩加成方式: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在比例范围内依次确定获奖者;
(3)调剂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河北大学的学生之后。
2.符合基本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研究生评奖标准如下: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申请者优先;
(2)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及授权专利等必须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科研、竞赛成果认定时间范围暂定为2021年10月5日—2022年8月31日(以研究生院正式通知公布的时间范围为准,成果须见刊或相关证书);所提交的科研成果须属于河北大学;所提交的成果只享受一学年此奖项的参评,不得重复使用,若有虚假情况或重复提交成果,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采用综合测评成绩。
3.综合测评原则及细则
(1)综合测评原则
综合测评具体量化标准原则上参照如下标准执行:评奖实行百分制原则,其中思想品德占比10%,学习成绩占比30%,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主持和参与课题、学术获奖、实践成果等)占比60%。
同时实行导师评价机制,导师根据表格内容对学生进行评价,并最后给出推荐意见,原则上,有一项表现为差的不做推荐。
思想品德打分表:
姓名 | 基础分 | 上课、学术报告出勤 | 研究生培养活动 | 个人贡献情况 | 分值 |
**姓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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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项内容总分为10分。每人的基础分为5分,上课、学术报告每缺勤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研究生培养活动中,担任秘书每次计0.3分;个人贡献情况由由学院科研科长和学生工作小组成员共同认定,不超过2分。担任学院会议志愿者,每次计0.3分。
(2)量化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分数计算公式为:总分=思想品德×10%+学习成绩×30%+科研成果×60%。
学习成绩=上学年所有学习科目成绩(不包括政治、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科目总门数。
学术成果:主要指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研项目、发表实习作品以及学术成果获奖的情况。
学术硕士发表的实践作品只计国家级作品。
第一、发表学术论文,对应分值如下:
刊物级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学校规定的顶级期刊、权威期刊 | 40 | 30 |
C刊、认定专著 | 30 | 15 |
C扩 | 20 | 10 |
中文核心期刊 | 10 | 5 |
其它公开出版期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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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顶级期刊和权威期刊参照我校社科处公布最新的《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中相应期刊。C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收录的学术论文(CSSCI),《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发表时的刊物级别为准)。
研究生参加全国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大会入选且论文集公开出版的,比照中文核心期刊对待。未公开出版的不计。
研究生参加全国学术会议(中国新闻史学会及其二级学会主办),大会提交论文并录用1分,有发言的,发言一次计2分,累计不超过10分,需有相关证明。学术论文在学术会议上获奖的,得分分值参照参赛作品获奖(厅局级)相应对待。论文集公开出版的,比照中文核心期刊对待。未公开出版的不计。
翻译作品的得分分值按低一档分值计算。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可参照学校规定加分。
在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署名中,导师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第二的研究生按署名第一计算分值,署名第三的研究生按署名第二计算分值,依次类推。
一人发表多篇论文的单项最高分为A1,次高分为A2……,最后得分A=A1+A2+A3+A4+0.3A5+0.2A6+0.1A7
第二、参加科研项目(B),对应分值如下
名次 分值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2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100万元以上) | 40 | 30 | 20 | 10 | 5 |
国家级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1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50万元以上) | 30 | 20 | 10 | 5 | 3 |
省部级重点项目(自然科学6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30万元以上) | 25 | 20 | 10 | 7 | 2 |
省级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自然科学2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5万元以上) | 20 | 15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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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重点项目 | 15 | 10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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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项目或横向课题(自然科学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3万元以上) | 10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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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课题 | 5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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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参加课题,须提供课题立项书或结项书等材料,有明确文件证明本人参与课题研究。一人参加多项课题的,单项最高分为B1,次高分为B2……,最后得分B=B1+0.3B2+0.2B3+0.1B4
第三、实践作品(C),对应分值如下
媒体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国家级媒体 | 10 | 5 |
省级媒体 | 5 | 2.5 |
市级媒体 | 2 | 1 |
注:国家级媒体指中共中央办公厅网站、国务院网站、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新华网)、中新社(中新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新闻出版报、人民政协报、中国社会科学网。新华网、中新社稿件级别按转载媒体计(如多家转载,按最高级别者计),无转载降一级处理;其他国家级媒体网站降一级处理。省级媒体指国家各部委所属媒体,各省、直辖市的党报、电台、电视台。市级媒体指各地级市的党委和政府网站、党报、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按照影响力划分,商业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腾讯、网易主页发布按照省级媒体级别认定,其它省级机关网站、商业性门户网站二级版块发布级别按照市级媒体进行认定。博客、微信等自媒体作品不予认定。学生作为实习生发表实践作品未署单位名称,需实习单位开具证明为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一人发表多篇作品的单项最高分为C1,次高分为C2……,最后得分C=C1+C2+C3+C4+0.3C5+0.2C6+0.1C7
学术硕士只计算国家级媒体实践作品,其他级别不计。
第四、参赛作品获奖(D),对应分值如下
排 名 级 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国家一等 | 35 | 30 | 20 | 15 | 10 | 5 | 3 |
国家二等(含河北省省长特别奖) | 30 | 25 | 15 | 10 | 5 | 3 | 2 |
国家三等(含省级特等) | 25 | 20 | 10 | 5 | 3 | 2 | 1 |
省部一等 | 25 | 20 | 10 | 5 | 3 | 2 | 1(含8-10) |
省部二等 | 20 | 15 | 5 | 3 | 2 | 1 | 1 |
省部三等 | 15 | 10 | 3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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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一等 | 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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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二等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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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三等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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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依据举办级别认定,科技竞赛项目参考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目录(以研究生院通知公布为准)。研究生须提供参赛作品、活动通知和获奖证书。一人获奖的单项最高分为D1,次高分为D2……,最后得分D=D1+0.3D2+0.2D3+0.1D4。
四、备注
1.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2. 本规定未尽事宜及评定中出现的问题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