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3]1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1000元/人。
三、
补贴的申领程序
1
、申请补贴人员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交学院
①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享受低保家庭低保证复印件(包括首页、家庭成员页以及享受低保时间页)(一式两份)
③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的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1)(一式两份)
④个人银行账户
⑤如实填写《2015
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⑥《2015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含电子版)一并上报。
2
、各学院要通过报栏、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述材料和《
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附件3)于4月24日下午5:00前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将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到:
hbdxzq@126.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将信息传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联系人:王军超
电话:5079618
证明.doc
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