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申请—考核”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二、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6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五)英语成绩要求:TOEFL成绩90分(含)以上,GRE成绩300分(含)以上,雅思成绩6.0分(含)以上,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50分(含)以上,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英语专业考试(TEM)四级或八级合格,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合格;
(六)具备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缴费等工作。报名成功后,于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向新闻传播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附件1)。
4.学士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符合报名条件的英语水平证明。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代表性成果一览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成果材料认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9日,成果类型包括与新闻传播学专业相关的论文和专著,普刊论文不计分,用稿通知及证明不予认定)。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附件3)。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不少于4000字)。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寄到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C3-122室,邮编07100,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12-5079308),逾期不再接收。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hbuxinw@163.com,以“考生姓名+报考导师+联系电话”命名,其中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按照《代表性成果一览表》所填顺序整理成一个PDF版。
(二)材料审核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申请材料中的前期代表性研究成果和研修计划作为新闻传播基础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其中前期代表性研究成果90分,前期成果低于15分(含15分)的,视为没有通过初审;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10分。
(三)考核总成绩由外语能力成绩、新闻传播基础成绩和新闻传播综合成绩组成。
1.外语能力考核(面试,满分100分)
2.新闻传播基础考核(满分100分),在材料审核阶段计分。
(1)前期代表性研究成果(满分90分)
(2)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10分)
3.新闻传播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1)形式为面试考核,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本专业试题,其中一题由报考导师提出,另一题由其他导师提出。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面试结果当场计算。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面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4.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10%+新闻传播基础成绩×60%+新闻传播综合成绩×3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考核成绩。
(二)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天。
(三)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进行录取上报工作,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一)我校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录取名单已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同时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予以备注。“申请—考核”制考生及定向类别考生只可报考尚有招考计划的博士生导师。(见附件5新闻传播学院202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四)我院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五)学院联系电话:0312-5079308;收资料邮箱:hbuxinw@163.com;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346。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