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依据《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校政字〔2024〕31号)《河北大学选聘副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暂行办法》(校政字〔2026〕7号)《河北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校党字〔2018〕14号)《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学院开展2026年研究生导师的选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阶段:通知发布之日—4月15日
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河北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情况审核摘录表》《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支撑证明材料,并按要求装订。
(二)学院审核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1.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对照博士生导师选聘要求,并出具详细审核意见。
3.学院党组织要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重点审核。
(三)学位委员会评议推荐(4月21-4月23日)
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研究水平、学术潜力、学术成果、研究生指导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作出是否同意推荐的结论。
(四)报送材料(4月24日前)
在4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主楼412办公室)报送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北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情况审核摘录表》《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人员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硕士生导师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阶段:4月17日—4月15日
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河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装订)。申请材料需经所申请学科点负责人签字。
(二)学院初审阶段:4月16日—4月24日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学院党组织要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重点审核。
(三)公示4月24日-4月30日
对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对对公示无异议的硕士生导师申请人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5月10日前将《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河北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表决决议书》,纸质版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主楼4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hdyjsy@hbu.edu.cn
三、其他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申报材料和推荐评审过程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对弄虚作假、伪造申报材料者,由学院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研究生导师选聘过程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电话:5079346;学院纪委受理实名书面反映材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4月7日